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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医科大学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实施方案
2020-05-26     (浏览数:)

2016年广东医科大学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3 号) 及国家、《亚洲通同意广东医学院等单位变更岗位设置方案的复函》(粤人社函[2013]585号)和《广东医科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广东医政发〔2016〕87号)文件要求在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基础上,结合亚洲通: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岗位设置以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综合管理等需求为依据,通过科学设岗、优化结构、规范管理,努力建设精干高效的教师科研队伍、医疗卫生队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管理人员队伍和工勤技能人员队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体现岗位的竞争性、向高层次人才倾斜的导向性、学科发展的特色性、收入分配的激励性和人事政策的连续性。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强化办学特色,进一步提升办学层次、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促进学校又快又好发展,为把亚洲通:建设成特色鲜明,同类先进,国内知名的医科大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设岗,宏观调控。坚持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统筹学科建设,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合理确定岗位总量,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规范设置各级各类岗位。

(二)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以教师科研队伍为主体,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

(三)按岗聘用,规范管理。以岗位设置为基础,深化聘用制改革,完善人才遴选、使用、评价、激励与保障机制,规范管理,促进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的自主发展和自我约束,促进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三、岗位类别

学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教师系列、研究系列、医疗卫生系列和辅系列等4大系列,其中教师科研系列岗位和医疗卫生系列岗位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为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包括具有教育教学(含临床教学)、科学研究(含医疗卫生)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实验教学辅助、科研辅助、工程实验、图书资料、编辑出版、档案管理、会计审计、经济、实验动物等专业技术岗位。

(二)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学校、二级单位以及内设机构的管理岗位。

(三)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四、岗位设置

按照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给亚洲通:的定编总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确定各类岗位职数。

五、适用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包括事业编制、人事代理制),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其他编制在岗人员参照本方案执行。

六、聘期与考核

(一)聘期4年(离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满4年者,聘期至退休年龄之日终止;管理岗位以干部任命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准。

(二)学校根据发展和岗位实际情况,对聘期内职务晋升或达到同级职称内提升级别条件者,可组织申报高一职级或级别聘用。

(三)聘期内工作岗位发生变化和新入校员工按照学校相应的岗位聘用条件重新确定其岗位职级。

七、投诉与申诉

(一)对聘用结果有异议者,自聘用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教职工申诉委员会申请复核。申诉人申诉期间,不影响原聘用结果执行。经有关部门核查,学校聘委会审议,校长办公会、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聘用结果如有变动的,按照复核结果落实聘用。

(二)对在聘用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者,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负有审查、考评、聘用、监督、投诉与申诉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2.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八、附

(一)本方案包括3项实施细则,见附件l-3。

(二)本方案及实施细则所涉及的岗位,原则上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双肩挑人员除外)。

(三)本方案及实施细则所涉及的职务、任职时间以上级和亚洲通:正式发文或认可为准,任职年限从2012年2月1日起算至2016年1月30日止(有其他规定要求除外)。

(四)直属附属医院根据《广东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粤人社发[2010]86号文),参照本方案制定医院的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实施方案。

(五)本方案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2016年广东医科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人员    

聘用实施细则》

     2.《2016年广东医科大学管理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

实施细则》

     3.《2016年广东医科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和人员

聘用实施细则》

附件1:

2016年广东医科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亚洲通: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工作,根据《广东医科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广东医政发〔2016〕87号)和《2016年广东医科大学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委员会(简称“聘委会”)

任:卢景辉

副主任:刘新光

员:符学三杨云滨丁元林蔡丽明

官成浓李国明周大江周光纪

李明意吴柱国徐军发唐焕文万崇华

张怀杨劲松黄祖辉柳建军

胡新荣黄遵楠刘琼玲

书:余丽花卢志婷

:负责制定及发布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系列职称的岗位竞聘工作;审议各系列职称各等(层)级岗位拟聘(推荐)人员名单。

(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小组(简称“聘用小组”)

1.教师、研究系列职称岗位聘用小组

长:丁元林

副组长:刘新光

员:官成浓李国明何志巍周光纪徐军发

李宝红唐焕文万崇华张怀杨劲松

黄祖辉杨慧龄

书:叶冠群卢志婷

:负责审核教师、研究系列岗位的聘用考评结果以及五~七级(副高级)、八~十级(中级)、十一~十二级(初级)岗位拟聘人员名单;遴选三~四级(正高级)岗位拟聘人员名单及二级岗位推荐人员名单。

2.医疗卫生、双师型教师系列职称岗位聘用小组

长:

副组长:李明意

员:吴柱国谢培豪张怀李果明

柳建军倪进东刘琼玲

书:余丽花邹春晴

: 负责审核双师型教师、医疗卫生系列岗位的聘用考评结果以及五~七级(副高级)、八~十级(中级)、十一~十二级(初级)岗位拟聘人员名单;遴选三~四级(正高级)岗位拟聘人员名单及二级岗位推荐人员名单。

3. 综合聘用小组

长:杨云滨

副组长:王双苗

员:邵积荣周大江倪少凯庄海旗

邓丽琼黄遵楠

书:王建军梁欣荣

:负责审核双肩挑、机关和辅系列岗位的聘用考评结果以及五~七级(副高级)、八~十级(中级)、十一~十二级(初级)岗位的拟聘人员名单;遴选三~四级(正高级)岗位的拟聘人员名单及二级岗位推荐人员名单。

(三)考评小组

各单位按照《广东医科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广东医政发〔2016〕87号)的有关要求成立考聘小组。

: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聘用考评及聘用推荐等工作。

(四)监督小组

长:符学三

员:吴征宇邵积荣

书:邓海宾

责:全过程监督岗位设置、资格审查、聘用考评、人员聘用等工作。

二、岗位设置

按照《广东医科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广东医政发〔2016〕87号)有关规定执行。为进一步优化亚洲通:师资队伍结构,促进师资队伍的可持续性发展,在确保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总体结构符合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对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比例(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超过30%的单位,可把主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从1.7341.3调整为1.7440.3。

各单位岗位设置职数结果经学校聘委会核定批复后,原则上4年内不得申请调整(当师资队伍人数变动幅度超过定岗时人数的14%或部门机构设置调整时,可向人事处提出调整岗位设置的申请,报学校聘委会核定批复);对于已核定的岗位职数,各单位务必要结合本单位未来4年师资队伍发展的实际及学科建设的需要,科学、合理地规划及使用,各等级岗位的拟聘职数不得超过学校核定职数的14%,平均每年不超3.5%(正高级岗位职数由学校统一规划使用、中级十级岗位拟聘职数上限可酌情放宽)。

三、岗位职责

见《广东医科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说明书》。

四、聘用条件

见《广东医学院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

五、聘用程序与安排

(一)公布实施方案

间:2016年12月29日

(二)岗位设置

各二级单位依据《广东医科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广东医政发〔2016〕87号文)有关规定及本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及发展需要,科学、合理地设置各等(层)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报人事处,由学校聘委会核定、批复。

间:2016年12月30日-1月13日

(三)个人申报

二级单位在本单位公布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组织教职工申报,填写《广东医科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报表》(附表1)。

: 2017年2月27日-3月3日

(四)考评小组考核推荐

各考评小组对申请聘用的教职工进行聘用考评,核计综合成绩,填报《2016年广东医科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聘用考评汇总表》(详见有关工作通知);按照《广东医科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广东医政发〔2016〕87号)中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设岗情况,推荐各类各等层级人员的拟聘岗位等级,填报《2016年广东医科大学二级单位推荐人员岗位聘用结果》(详见有关工作通知)。

间:2017年3月6日-3月10日

(五)聘用小组审核遴选

聘用小组审核聘用考评结果以及五~七级(副高级)、八~十级(中级)、十一~十二级(初级)岗位的拟聘人员名单;遴选三~四级(正高级)岗位的拟聘人员名单及二级岗位推荐人员名单。

间:2017年3月13日-3月17日

学校聘委会审议,学校校长办公会、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间:2017年3月20日-3月24日

(六)

间:2017年3月27日-3月31日

报省厅批复后发文公布聘用结果。

学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党政群团机构、研究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生命文化研究院、养老产业研究院和校本部门诊部等纳入综合聘用小组考评,按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进行分组设岗,竞争聘用;具体分三类:教学科研系列类(含具有高教研究系列职称人员)、医疗卫生系列类(含校本部门诊部医疗卫生人员)和综合类。

(二)在聘用过程中,有关人员还要注意下列要求:

1.2010年、2011年获得职称(资格)未受聘的专业技术人员

可按新职称直接申报相应续聘岗位。

2.2012年及以后获得职称(资格)未受聘人员

可按新职称申报升聘或跃聘岗位。

3.2010年及以后获得新职称未受聘,但已退休人员

不纳入岗位设置范畴,可按新职称申报相应岗位;由原用人单位参照本方案进行聘用考评,参照本单位2016年度同类同级岗位的聘用条件和有关要求进行聘用推荐,经学校聘委会审议,学校校长办公会、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可参照聘用推荐的岗位等级给予兑现有关工资待遇(具体要求以学校有关规定政策为准),不予继续聘用。

4.“双肩挑”人员

仅限上级规定领导岗位以及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医院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的正处级干部可“双肩挑”,不设“双肩挑”岗位的中层干部和专职辅导员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申报专业技术岗或管理岗(只能选其一),所申报的专业技术岗位应纳入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岗位所在的二级单位进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5.从国内外引进的一、二类人才(详见《广东医学院引进人优惠待遇实施办法(修订)》广东医党发〔2015〕6号文)和急需领军人才

由学校学术委员会根据其业绩、成果等情况提出拟聘用的岗位等级,报校长办公会、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不占用人单位的聘用职数。

6.附属医院编制在校本部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不占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聘用职数。由学校参照本方案进行聘用考评,参照用人单位该年度同类同级岗位的聘用条件和有关要求进行聘用推荐,由直属附属医院根据考评结果及推荐意见实施聘用;在校本部工作期间,经学校聘委会审议,学校校长办公会、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学校可参照聘用推荐的岗位等级给予兑现有关工资待遇(具体要求以学校有关规定政策为准)

(三)聘用考核期限:2012年2月1日~2016年1月30日(在本期限内取得的业绩成果均可纳入聘用考核范畴)。申报跃聘岗位的,聘用考核期限为取得新职称后的实际时间。

附件2:

2016年广东医科大学管理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亚洲通:2016年党政管理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精干高效的职业化、专业化管理干部队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管理人员聘用委员会

任:杨云滨

副主任:刘新光

员:蔡丽明赖焱烽解奎龙谭秋浩许崇泰

书:杨晓聪

责:负责制定及发布学校管理人员的聘用实施方案(含管理岗位设置);组织实施管理人员的聘用工作。

(二)聘用小组

长:刘新光

副组长:蔡丽明

员:陈炳权杨晓聪徐林军彭菲菲

书:彭立乾

责:负责落实管理人员聘用工作的相关事宜。

(三)考评小组

各单位自行成立考聘小组,组长由各学院院长(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岗位5~7名专家组成。

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及聘用考评工作.

(四)监督小组

长:符学三

员:吴征宇王诚杨丹邵积荣

书:邓海宾

责:全过程监督岗位设置、资格审查、聘用考评、人员聘用等工作。

二、岗位设置

(一)设置原则

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校级层面、二级部门(单位)以及内设机构的管理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和人员聘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合理的级别比例结构,以适应增强学校运行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二)设置等级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和学校的规格、规模等,学校管理岗位设置7个等级,即三至九级职员岗位。学校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分别对应三至九级职员岗位。

1.现任正厅级干部对应管理岗位三级职员。

2.现任副厅级干部对应管理岗位四级职员。

3.现任正处级干部对应管理岗位五级职员。

4.现任副处级干部对应管理岗位六级职员。

5.现任正科级干部(包括正科级辅导员、主任科员等)对应管理岗位七级职员。

6.现任副科级干部(包括副科级辅导员、副主任科员等)对应管理岗位八级职员。

7.现在科员岗位工作的人员对应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在管理岗位任“双肩挑”的干部和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进行管理岗位申报时,需注明专业技术岗位的类别和级别。

(三)岗位职数

管理岗位分为7个等级,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至九级管理岗位。各等级岗位职数按照上级文件规定职数执行。

三、岗位职责

(一)管理岗位职责指管理人员受聘到某一级别管理岗位上应承担的管理工作范围、任务、权限、责任和义务,是考核受聘人员的依据。

(二)管理岗位职责要求通过《岗位说明书》予以体现。

四、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有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熟悉有关管理工作规程,具备岗位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日常工作。

6.聘期内年度考核在“称职”及以上。

(二)学历条件

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的文化水平。

(三)资历条件

四级和六级职员需要在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方可晋升上一级职员,其他级别的职员需要在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以上方可晋升上一级职员。特别优秀的管理干部经过必要的干部选拔程序后方可提前或越级晋升。

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试用期间聘为十级职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后可晋升为九级职员。应届大学专科毕业生试用期间聘为十级职员,在管理岗位上工作满三年、经考核后可晋升为九级职员。

五、聘用程序与安排

(一)公布实施方案

间:2016年12月29日

(二)个人申报

二级单位组织教职工申报,填写《广东医科大学管理岗位聘用申报表》(附表2)。

: 2017年2月27日-3月3日

(三)考评小组考核推荐

各单位自行成立考评小组,对管理人员的岗位聘用申请进行聘用考评,填报《广东医科大学二级单位推荐人员岗位聘用结果》(详见有关工作通知)。

间:2017年3月6日-3月10日

(四)聘用小组审核

聘用小组审核聘用考核结果及管理岗位拟聘名单,。

间:2017年3月13日-3月17日

(五)聘委会审议,再由学校校长办公会、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间:2017年3月20日-3月24日

(六)公示

间:2017年3月27日-3月31日

(七)报省厅批复后发文公布聘用结果。

(八)学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管理岗位人员聘用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管理岗位的职级晋升涉及干部提拔,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管理岗位人员聘用工作在学校岗位设置和人员职数控制的范围内进行。

附件3:

2016年广东医科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实施细则

为做好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的组织实施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服务人员队伍,提高服务学生和服务教职工的工作水平,充分调动工勤技能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工勤人员聘用委员会

任:

副主任:周大江

员:茹正开解奎龙邓树勇鲍波庄海旗

书:董树平

责:负责制定及发布学校工勤人员的聘用实施方案(含管理岗位设置);组织实施工勤人员的聘用工作。

(二)聘用小组

长:周大江

员:茅晓颖胡艳军周佑军韦荣寒

钟庞和

书:董树平

责:负责落实工勤人员聘用工作的相关事宜。

(三)考评小组

各单位自行成立考聘小组,组长由各学院院长(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岗位3~5名专家组成。

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及聘用考评工作.

(四)监督小组

长:符学三

员:吴征宇王诚杨丹邵积荣

书:邓海宾

责:全过程监督岗位设置、资格审查、聘用考评、人员聘用等工作。

二、岗位设置

(一)设置原则

工勤技能岗位设置要把实际承担的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任务作为设岗依据,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兼顾现有人员结构状况,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控制比例、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岗位设置运行机制,以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和要求,满足全校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等需要。首次聘用时,结合亚洲通:工作需要和人员队伍现状,本着“先入轨,后完善”的思路,基本按照现有在岗人数和结构比例设置岗位。

(二)设置类别

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3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级。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分别对应技术工三至五级岗位。

(三)工勤技能岗位职数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3个等级,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分别对应技术工三至五级岗位。各等级岗位职数按照上级文件规定职数执行。

三、岗位职责

工勤技能岗位基本职责是学校对受聘到某一级别岗位上的工勤技能人员应承担的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应根据具体岗位的工作性质、特点在岗位基本职责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岗位职责、岗位任务和任期目标。

(一)基本职责

基本职责是学校对受聘到某一级别岗位上的工勤技能人员应承担的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不能履行相应工勤技能岗位职责者不能被聘用到相应工勤技能岗位。

(二)各级岗位职责

1. 技术工三级岗位基本职责

达到本岗位“应知应会”要求,掌握本工种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在本职岗位上能起到技术尖子作用,高质量地完成本工种任务,并能指导培养初、中级工提高业务能力。

2.技术工四级岗位基本职责

达到本岗位“应知应会”要求,能独立完成本岗位任务,并注重技术的自我提高。在本职岗位上能起到技术骨干的作用,在技术革新和增收节支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3. 技术工五级岗位基本职责

达到本岗位“应知应会”要求,能在高级工和中级工的指导下,完成本岗位任务,有一定的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4.普通工岗位基本职责

熟悉本职工作,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安全生产,完成本职岗位的工作。

四、基本任职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素养、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团结协作,具有开拓创新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承担岗位工作相应的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爱岗敬业。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聘用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首次聘用条件是指工勤人员参加首次聘用时应具备的条件,应符合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考核期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同时还必须符合下列条款所规定的相应申报条件。

(一)工勤技能三级岗位(高级工)

1.在中级工岗位上工作满8年。

2.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或专门技能完成任职岗位较复杂的工作,工作业绩较突出。

3.对所从事的工作有较丰富的经验和较全面的认识;能指导和培训中级工、初级工,具备将个人经验形成文字资料供他人学习的能力。

4.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取得广东省行政主管部门认可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且取得资格的工种原则上与拟申报岗位一致。

(二)四级工勤技能岗位(中级工)

1.在初级工岗位工作满5年。

2.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任职岗位的常规工作。

3.对所从事的工作有一定的经验和认识;能指导和培训初级工,具备将个人经验形成文字资料供他人学习的能力。

4.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取得广东省行政主管部门认可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且取得资格的工种原则上与拟申报岗位一致。

(三)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初级工)

1.从事技术工种工作2年以上。

2.能够运用基本技能完成任职岗位的常规工作。

3.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取得广东省行政主管部门认可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且取得资格的工种原则上与拟申报岗位一致。

(四)普通工岗位聘用条件

1.未取得技术工等级资格的其他工勤技能人员。

2.具备独立完成本工种各项工作任务的能力。

六、聘用程序与安排

(一)公布实施方案

间:2016年12月29日

(二)个人申报

二级单位组织教职工申报,填写《广东医科大学工勤岗位聘用申报表》(附表3)。

: 2017年2月27日-3月3日

(三)考评小组考核推荐

各单位自行成立考评小组,对工勤人员的岗位聘用申请进行聘用考评,填报《广东医科大学二级单位推荐人员岗位聘用结果》(详见有关工作通知)。

间:2017年3月6日-3月10日

(四)聘用小组审核

聘用小组审核考评结果及工勤岗位拟聘用名单。

间:2017年3月13日-3月17日

(五)聘委会审议,再由学校校长办公会、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间:2017年3月20日-3月24日

(六)公示

间:2017年3月27日-3月31日

(七)报省厅批复后发文公布聘用结果。

(八)学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注意事项

(一)工勤岗位人员聘用工作严格按照上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