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医主页  |  新闻网  |  English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目录 
 规章制度及文件 
 申请公开 
 
广东医学院招生考试信息公开专栏
广东医学院招生章程
2014-07-15   党政办公室   (浏览数:)

(一)学校基本办学情况    


 

广东医学院是广东省属重点建设大学, 创建于1958年,前身是中山医学院湛江分院,1964年升格为五年制医学本科院校并更名为湛江医学院,1992年易名为广东医学院。学校是全国首批获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98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991年获广东省办学水平评估一等奖,2005年被评为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2008年被评为广东省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2009年被广东省列为国家限额指标内的拟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2013年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由湛江校区、东莞校区两部分组成,校园总面积1404亩。湛江校区占地227 亩,位于富有亚热带风情的沿海开放城市湛江市;东莞校区创建于2002年,占地1177亩,位于东莞市美丽的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设有研究生学院、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医学检验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社会科学部、外语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等14个学院(部),拥有30个直属、非直属附属医院和100余家临床教学医院。  


 

学校现有教职工1400余人,其中硕士生导师454人,博士生导师2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5人,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优秀教师9人,广东省教学名师4人,有105人次被列为广东省千百十工程重点培养对象。  


 

学校已初步形成了较为合理的学科专业结构,涵盖医、理、管、工、文、法、经等七大学科门类,设有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法医学、英语、护理学、预防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统计学、食品质量与安全、药学、中药学、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国际经济与贸易、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资源管理等22个本科专业,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医学检验等2个专业是广东省名牌专业,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护理学、医学影像学等4个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生物化学》、《组织胚胎学》和《外科学总论》获广东省精品视频公开课立项,《病理学》、《病理生理学》、《临床生物化学及检验》、《药理学》、《医学统计学》获广东省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拥有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基础医学、化学与药学、公共卫生、医学检验、公共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拥有良好的科研条件,建有广东天然药物研究与开发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医学分子诊断重点实验室、广东省衰老相关心脑疾病重点实验室、粤西高校分析中心、医学生物活性分子研究重点实验室、现代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实验室、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重点实验室、附属医院神经变性疾病与衰老研究医学重点实验室等8个省、厅级重点实验室以及中美联合肿瘤研究所,中美基因、营养与健康中心,衰老研究所,中药与新药研究所等4个中外联合科研平台。  


 

“十一五”以来,学校获得各级科研课题1700余项,其中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5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2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80项。获国家级、省级及厅局级科研成果奖46项次,科技成果转让1项,获国家发明专利26项。  


 

学校拥有先进的网络设施,是广东省教育科研网的接入单位,湛江地区汇接中心。学校还拥有现代化的图书馆,累积馆藏文献总量101.87万册。  


 

学校坚持开放的办学理念,与国内外医学院校和科研院所保持着密切联系和合作往来,分别与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教研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探索多种合作方式。  


 

(二)学历学位证书发放情况    


 

亚洲通:2014届毕业生共有4366人,其中4307人获得毕业证书,毕业率为98.65%59人结业。毕业生当中有4234人获得学士学位,学位授予率为96.98%132人未能获得学士学位。  


 

(三)招生计划编制原则    


 

对照《亚洲通编报广东省2014年教育事业计划的通知》(粤发改社会函[2013]3607)的要求,联系学校近年招生的情况,具体制定情况为:  


 

1.招生总计划数:主要核实20149月(毕业生离校)空余床位与20152月(部分专业实习回校)所需床位,计算两校区最大限可招生数,合计为本年度招生总数;  


 

2.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数:20143月,征求专业所属学院的意见,初步拟定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初稿并提交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讨论意见作为第二稿修改依据,汇报主管教学副院长后组织全校各二级学院院长和书记, 后勤基建管理处、学生处、人事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和设备管理处领导召开讨论会议,讨论意见作为第三稿修改依据,完善各方面的意见后呈报院长办公会予以审议,审议结果形成终稿并按要求在教育部及广东省招生来源计划编报系统编报计划。  


 

(四)专业录取原则及实施办法    


 

亚洲通:根据各省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广东省理科类、文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提档比例不高于105%  


 

已投档至亚洲通:的考生按照《广东医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本科招生章程》第五章“录取规则”第二十一条“专业志愿按如下原则录取”:  


 

1.广东省考生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录取分两步走,即先考虑考生的前三志愿,按“分数优先, 遵循考生第一至第三专业志愿”的方法录取,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第二、第三专业志愿;未被前三志愿录取的考生,再按“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第四至第六专业志愿”的方法录取。若考生专业填报顺序和总分都相同时,则按考生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2.广东省外(内蒙古自治区除外),同一出档批次考生专业录取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优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若考生专业填报顺序和总分都相同时,则考生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3.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4.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高考总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五)录取期间的调整计划使用原则和办法    


 

亚洲通:无预留计划,录取期间的调整计划主要视各省市对提档比例的要求,如高于100%的提档比例,对于服从调剂考生,无正常理由则不能退档,由此超过原招生计划数,在向各省市考试院申请增加,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  


 

(六)学费标准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粤价【2007186号)执行。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法医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卫生检验与检疫等医学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应用心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统计学、食品质量与安全等理工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3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30元;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工作、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资源管理等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住宿收费标准为湛江校区每生每学年5501500元,东莞校区每生每学年10001500元(根据住宿地点、条件不同,收费标准不同)。    


 

()网址    


 

招生章程­­——“阳光高考”公布网址:  


 

http://gaokao.chsi.com.cn/zsgs/zhangcheng/listZszc--schId-436.dhtml  


 

   招生章程——学校公布网址:  


 

http://gdy.gdmc.edu.cn/zhaosheng/2014zhaoshengzc.html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