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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亚洲通印发《广东医学院本科生择业请假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2-06-14   党政办公室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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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政发〔201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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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通印发《广东医学院本科生择业请假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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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教辅单位、研究所,附属医院:

为规范亚洲通:普通本科生管理,同时兼顾学生择业需要,经教务处与学生处、各二级学院充分讨论、2012年5月15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广东医学院本科生择业请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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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学院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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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学院本科生择业请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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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亚洲通:全日制本科生的教育和管理,兼顾学生择业的需要,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拟毕业学期已结束实习回校上课的本科生。实习的本科生按实习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生结束实习后回校上课是本科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应当严格要求自己,克服困难,自觉遵守教学纪律,按时上课,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第四条?拟毕业学期已结束实习回校上课的学生,在学期开学初须与所在二级学院签订《广东医学院拟毕业学期本科生安全责任书》(学生处主页下载),方可办理有关择业请假手续。

第五条?拟毕业学期已结束实习回校上课的学生,需请假找工作的,应当填写《广东医学院本科生择业请假申请表》(教务处主页下载),交由二级学院审核批准。上课期间找工作的请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5天(含周六、周日)。

第六条?拟毕业学期已结束实习回校上课的学生,需请假试工的,应当填写《广东医学院本科生择业请假申请表》(教务处主页下载),同时出示用人单位的试工证明,交由二级学院审核批准。上课期间请假试工的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含周六、周日)。试工期满,须有试工单位的试工结束证明回来销假。

第七条?各二级学院须严格、认真核实请假事由,避免个别学生以找工作为由外出不归或参加传销等非法活动。每个月的15日和30日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学生请假情况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

第八条?学生请假获批准后,不能到堂上课的,由所在二级学院负责通知上课老师。

第九条?学生在请假期间,学校若有课程安排考试(含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临床技能考核和毕业考试等),学生必须回校参加,否则,学校不再专门为缺考学生组织考试,因此而影响毕业的,后果由学生自负。

第十条?未经请假离校找工作或试工,或是超假未归导致缺课的学生,均视为旷课,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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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学生?办法?通知

?抄送:学校领导,学校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各民主党派,侨联

广东医学院办公室?2012年5月22日印发?校对人:黎?瑾

?????????????????????????????????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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