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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通:干部师生参加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更新时间:2019-12-05   点击次数:

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根据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卢景辉、罗辉、刘新光、邝卫红、谭平、吴征宇,全体处级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老师以及学生代表在学校湛江校区和东莞校区分会场参加了“2019年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

今年“宪法宣传周”从12月1日至12月7日,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厚植爱国主义情怀”,通过集中开展各类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大家表示,在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一起参加“宪法晨读”活动意义重大。纷纷谈了自己的心得体会。

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处长冯明英表示,通过这次宪法晨读活动,进一步认识到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必须要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尤其要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下一步将加强对宪法的学习,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黄祖辉认为,宪法权威和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树立,既有赖于国家的努力,也有赖于公民个人的努力。要通过法律基础课和形势政策课加强对青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青年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

人文与管理学院2016级的李慧同学认为,要深入理解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从而树立起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

党委常委、党委宣传部部长吴征宇认为,要用心宣传法律知识,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优越性,使师生群众了解和认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从而推动全社会构成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良好风尚。

党委学工部部长谭秋浩认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法律永远是公正严肃的。作为一名公民,个人的社会活动都务必依据法律法规而进行,在学生事务管理中,更应引导青年学生学法、懂法、用法、尊法。(文/宣传部综合 图/周圆、欧伟 编/周圆审/吴征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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